团委

当前位置: 首页 > 员工工作 > 团委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逐梦计划” 四川老员工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6-07 】

为进一步服务老员工就业创业,引导老员工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农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逐梦计划四川老员工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老员工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18年“逐梦计划将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3万余个实习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覆盖全年,每个岗位实习周期应不少于30天,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全年可常态化发布实习岗位。

二、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三、活动原则

(一) 坚持公益原则。

活动为在校老员工提供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的实践锻炼机会,旨在提升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岗位认识和实践能力,是一项服务老员工就业创业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老员工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坚持自愿参与。

活动应按照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动员更多员工广泛参与。员工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积极主动融入实际岗位。员工原则上自行负责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尽可能为员工提供必要保障,有条件的可给予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员工实习结束后应为其提供实习鉴定等佐证材料

(三)坚持公平公开。

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申请参与实习的老员工公布公开,由申请参与的老员工、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实习岗位。

四、活动流程

“逐梦计划”将在全省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通过线上注册、岗位发布、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开展岗位实习活动。

线上注册:在校老员工进入“四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用人单位向上级或当地团委申请获得后台管理账号。

岗位发布:各市(州)团委(含县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发放后合管理账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台,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在线发布岗位供老员工选择

岗位选择:老员工注册登陆后在线选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老员工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省内各高校对本校老员工进行资格审核,由院系团委进行线上确认,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省外高校老员工申请资格审核由共青团四川省委负责审核把关,用人单位资格由上级或当地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系统参加活动。

上岗实习:老员工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上岗报道,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按岗位属地化原则,县(市、区)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员工进行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实习鉴定:老员工实习结束后,老员工、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老员工交回高校。老员工、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年底将会就“逐梦计划”完成情况评选“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

五、活动方式

(一) 进机关活动。

组织老员工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老员工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老员工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

组织老员工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园区实习,提升老员工日常岗位基本技能

(三)进金融机构活动。

组织老员工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增进老员工对金融机构的了解,提升老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进科研院所活动。

组织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老员工到科研院所实习,了解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五)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

组织老员工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全面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老员工对社会事务工作认知

(六)进基层活动。

组织老员工到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七)进乡村活动。

组织老员工到乡村实习,开展乡村产业文化、生态等方面调研,发挥高校人才和技术优势,助力乡村农特产品包装设计、种养殖技术提升、特色资源开发等方面,进步增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激励更多有志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

六、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8年1月至4月):

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广泛宣传,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进高校宣讲活动;广泛募集实习岗位、完成岗位审核发布;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完成员工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8年7月至年底):

全面推动老员工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老员工实习相关事宜,开展老员工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

组织开展2018年“逐梦计划”活动总结

七、责任分工

(一)团省委:负责制定“逐梦计划”活动方案,负责统筹推进“逐梦计划”活动的各个阶段,牵头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全面协调实习活动的相关事宜,组织相关高校团委招募乡村振兴老员工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并开展工作

(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动员全省省级党政机关单位提供实习岗位,指导各单位会做好“逐梦计划”员工实践相关工作

(三)省委农工委:指导省内各级农工委协同当地团委组织老员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宣讲,乡村产业、文化等方面调研等工作

(四)省教育厅:指导各高校做好活动宣传、员工招募、实践指导的相关工作,将“逐梦计划”纳入对各高校老员工就业创业工作考核。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逐梦计划”纳入全省老员工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指导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共青团组织共同做好活动宣传、岗位募集、实践指导相关工作。

(六)省国资委:组织动员中央在川和省属国有企业提供实习岗位,指导各单位做好“逐梦计划”实践的管理及指导相关工作

(七)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依托活动指导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金融机构提供岗位、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八)四川银监局:组织动员全省金融单位提供实习岗位,指导各单位会同共青团组织做好“逐梦计划”岗位管理、实践指导相关工作。

(九)各高校:广泛宣传“逐梦计划”活动内容,组织动员老员工积极参与“逐梦计划”。严格审核把关老员工注册资料,对老员工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员工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员工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员工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对双选成功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老员工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由辅导员签字、高校团委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

(十)各市(州)团委:切实做好岗位募集和实习岗位提供单位审核工作,特别是要结合本地农业农村发展情况,发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民服务中心、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提供老员工参与乡村振兴的实习岗位。要严格按属地化原则统筹本市(州)各县(市、区)所辖区域内,所有实习单位(包括通过其余单位募集的岗位)上岗员工的对接和跟踪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实习管理基本纪律,广泛收集宣传实习员工的优秀事迹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梦计划”是一项大规模、直接、长期服务老员工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将“逐梦计划”的宣传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强化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老员工关注和参与,争取更多的单位提供优质实习岗位,开发优质岗位,科学合理对接,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发挥具体协调职能,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习岗位,确保岗位真实、有效、优质,不断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要把实习活动和勤工俭学等区分开来,不安排没有技术含量、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实习岗位。原则上实习岗位募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实习岗位集中上岗时间为七月初,实习周期不少于30天,不超过半年。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并安排省直机关团工委募集省级党政机关单位岗位,省国资委负责并安排省企业团工委募集中央在川国有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岗位,四川银监局负责并安排省金融团工委募集金融系统岗位。各市(州)团委负责募集地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等岗位(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分配表见附件)。各市(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于2018年5月20日起登录“逐梦计划”后台网站为有需求的下级团委、申请通过的用人单位分配账号。各用人单位于2018年5月25日起登录“逐梦计划”后台网站进行岗位信息的集中录入。5月-6 月岗位集中募集工作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持续进行至年底。员工可通过关注“四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入“逐梦计划”页面参加活动。

(三)强化管理,形成机制。各市(州)团委和高校团委要统筹协调做好岗位的对接匹配和遴选工作,要指导接收单位签订一份实习协议、出具一份实习鉴定。各高校团委要将“逐梦计划”纳入本校老员工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积极鼓励老员工参与实

习活动。要指导老员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善相关信息,严格核实老员工身份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员工实习诚信档案,倡导员工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同时,各市(州)团委以及省直团工委要组织各实习单位要形成信息反馈机制,全面跟进老员工实习过程,协调老员工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实习岗位长期对接渠道,鼓励高校和相关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创建老员工就业创业实习基地,着力推动工作长效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毛 易、董 进 028-86636804

犹雍平(系统技术咨询) 028-86636805

(团省委学校部)

万展豪 028-86255097

邮 箱:tswqgb222@126.com